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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孩子现在十五岁了,我是外省的因为身份证的问题,结婚证却是孩子十二岁时才领的,在此之前我替他还了几万的赌债。请问这属于我们的共同债务吗?房产证上的名字都不是我们的,如果我们离婚了我能得到一半吗?

离婚 2009-11-10 19: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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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婚前的财产或债务原则上为个人财产或债务,由个人承担!婚后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他人名下的财产你们无权主张,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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