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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6个月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女方没有工作,要孩子,能不能判给女方,

刑事辩护 2013-06-12 12: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女方提出离婚,6个月大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女方提出离婚,6个月大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女方提出离婚,6个月大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女方提出离婚,6个月大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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