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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临时工劳动合同?哪里有这种合同可以看看?

其他 2014-01-15 01: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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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劳动合同: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临时工劳动合同书 ? 劳鉴字(?)第?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施??市?县(区)?乡(镇)?村(街)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元,公休假和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 ?元至??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元,乙方负担??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 ??7.其他需约定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元,赔偿金??元。 ??第十条?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  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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