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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租了一套房子,我想中途退租。我通知中介的时候,就马上要走了。当时交了11000的押金,这个押金就当违约金不要了。但是中介跟我说,如果退租,需提前30天通知。合同是这样的(二)租凭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但是我马上就得走,如果再租一个月,我也是住不了,就等于白交了11000。我现在已经超出交房租的时间4天了,我找了中介协商,说可不可以交给他4天的房租,加违约金。中介一开始说可以,后来回了一趟公司又告诉我说不行,得交一个月。您帮我看看,中介是不是合理的,如果我不交,直接押金不要了,走人,会有什么后果吗?

其他 2013-06-17 13: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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