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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3年8个月,没有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老板口头辞退我,叫我交账给另外的人,我怎么办?

仲裁 2013-06-15 22:5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单位辞退有经济补偿,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利
  • 要求单位出具辞退书面材料
  • 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建议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本律师。
  • 掌握到公司辞退你的证据后,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于补偿!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
  • 按照劳动法规定, 1、 关于经济补偿金<劳动法>有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你可以申请劳动关系建立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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