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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朋友在浙江务工余某,其本人系外出务工农民。在一建筑工地三楼摔下来,重伤。私人建房承包给一个包工头,包公头再聘请我朋友做小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更没有工伤保险。 余某伤势严重,两根肋骨骨折,腰椎撕裂,目前正在就医观察。 请问,应该有什么程序向谁搜要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还是工伤赔偿?应该去哪里工伤鉴定....很盲目,很无助!恳请法律权威人士指明方向!!!谢谢

其他 2009-11-12 19: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极有可能属于雇工人身损害,而不是工伤。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保险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当面咨询当地律师吧!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是雇佣关系,走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向雇主和包工头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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