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根据不同条件,运用民法理论分析当时的法律关系,并研究每一种情况的法律后果 基本情况:甲将A、B两幅画寄存在乙处,甲乙就此签订寄存合同。现甲因生活困难欲出卖A画。 1、乙错将B画当作A画卖掉。 2、乙认为卖掉A太可惜,遂将B卖掉。 3、乙已将画出卖给善意之丙后,发现先前签订之寄存合同无效。 4、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后,丙翻悔不想购买此画。 5、甲授权乙出卖A画时,由于口误说成B画,但发现时乙与丙已签订买卖合同。 6、甲授权乙出卖A画后,乙故意长期不采取任何举动,以致错过交易的最好时机,A画被以其身价一半的价金购走。 7、甲为方便乙签订买卖合同将印章、身份证交予乙,乙没有出卖A画,而是用甲的印章和身份证为丙的债务做了保证。

其他 2013-06-18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