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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在一起五年了,在第四个年头买了一套房子,户主是他的名字,(首付11万,总价32万,装修花了13万)我们一起付了首期+装修(我出了6万多,其他是他出的).后面的月供是他在出钱,而我的钱只是买一些家里的零用.本来计划今年结婚,但是现在要分手,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没有正式结婚,但房子首期付款为共同支付的情况,应该如何分配? 预估现在房子会有50来万.

其他 2008-06-12 09: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留证据之类的内容,但是他现在只说要给我投入的那部分钱,说感情不能和钱相提并论,只给我自己的那部分. 分手是我生气的时候提的,是气话,但是最后他真的要分手.可能一直没有机会提吧,现在有机会了,他就抓住了把柄. 同居期的财产,我看了一下婚姻法,好像不属于共同财产噢,能不能详细的帮我解释一下!
  • 属于你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但你要有有证据可以证明你出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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