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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广东省高州市农村,今年53,于2012年12月31日,在家发生交通事故,伤了手腕,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鉴定日期是2013年6月。我不知怎样计算伤残赔偿?

其他 2013-06-20 22: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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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参照深圳的按广东省一般农村标准计算就行:残疾赔偿金241260.87元——伤残赔偿金226331.25元(2011年度深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05.04元/年×赔偿年限20年×伤残等级比率31%)+被扶养人生活费14929.62元(201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080.03元/年×儿子抚养年限4年×伤残等级比率31%÷2个抚养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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