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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今年10月份通过中介和买方签订了一份销售二手房的协议,合同约定的要点有:1.合同签订后买家交付定金3000元由中介保管;2.10月22日买家向我同事支付首付款4万元;3.买方在09年12月底之前付清尾款。但在10月22日收首付款时,因银行不给贷款,买方无法交纳首付款,我同事决定不卖给他了,一周后买方来电话说银行又可以贷款了,我同事认为在10月22日前没有收到首付款,对方已经违约就不卖给他了。买方认为是我同事违约要求我同时支付双倍定金,并支付中介费。请问这种情况我同事承担违约责任吗?

其他 2009-11-14 22: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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