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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欺诈罪起诉 店面转让 定金纠纷 林先生发短信说以欺诈罪报案,起诉我。 事件详述: 13年05月,我决定将租来,未到合同期限的商铺转让。于是在网站上发布了转让信息,也写明了转让费的金额,同时也在商铺门上粘贴了转让的信息。 13年05月20日左右,林先生来到我店里说接店面的事情,当时我告知了他转让费和租金。他同意接手店面,并说会支付定金¥5000元整。 后来我本月25号收到了林先生转账的定金¥5000元。 定金收到了,我与他约时间签合同。我们商定05月31日,签合同,付余款。我并在30日前,将空白合同有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他的邮箱。之后林先生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来签订合同。而是以其他理由往后延迟。在6月初,他来到店面,并没有签合同交未付的转让费余款和约定的合同期内应该缴纳的房租。当我提到他应该支付我余款的时候,他说,我当时并没有告知他,有转让费的事情。他只知道有房租的费用。 之后我们协商,店面转让出去的话,会退部分定金给他。他也同意了。后来怀疑他是恶意推延等,并没有退款定金给他,于是就发生了他发短信说要告我的事情; 我们之间没有书面的约定,都是口头约定。就在今天,我给他打电话,并录了音,通话中我提到说那5000元是定金的事情,他没有否定。 但关于有无告知他有转让费的事情,我也没有证据证明。怎么办?

其他 2013-06-22 1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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