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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 我2010年结婚,婚前我存有50万,在婚后我把存有50万的银行卡交给对方,让其代交购房款,但对方把银行卡的50万以转帐的方式转到他的卡上去了,转款的银行的票据是他签的字,我现在给他要这笔钱,他说我是(赠与)他的,他这样说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么办,现在房子也买了,还写成他的名了,我该怎么办,谢谢!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50万是婚前存款,离婚会怎么分,我想知道这算赠与吗?他说的赠与成立吗?买房的50万,还能是婚前财产吗?离婚我能要回吗?谢谢请帮帮我.

离婚 2013-06-25 19: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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