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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孩子在幼儿园午休时间未正常睡觉,老师先让他罚站,后又将孩子推到,导致孩子右手尺桡骨(腕部及肘部)两处骨折,目前尚在康复过程中,就此事有些赔偿方面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1、住院期间的医疗费、陪护费及出院后续治疗费、陪护费是否按相关单据赔付,由住院及后续治疗引起的其它相关费用(比如说在医院时的人际协调费用、家长的误工费、回家后请人护理费用等)可能单据不足,是否列举清楚即可赔付? 2、营养费是否能赔付,一般的标准是多少? 3、孩子平常还参加了跆拳道、画画等各类学习班的学习,受骨折影响,都不能继续学习,课程有阶段性,费用均不能退还,特别是跆拳道可能因为要停的时间过长(医生说一至两年都是易骨折期),以前学的可能都会忘,已经学习两年了,想请问一下我们改如何要求合理赔偿? 4、孩子将在今年九月份进入小学学习,此次骨折会对某些课程的学习造成影响,体育课可能上不了,而且在学习期间可能会有再次骨折的风险,就此部分我们该如何索偿? 5、骨折事件对孩子的心理和生理都造成极大影响,对老师缺乏信赖感,总是要求父母陪伴他,鉴于此,我们可提出多少金额的精神补偿? 6、如果和园方达不成赔偿协议,我们该如何起诉,要准备哪些方面的材料? 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回复我,非常期待您的援助,谢谢!

妇女儿童权益 2013-06-25 18: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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