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於2000年11月進入公司,連續工作,現在簽的合同為3年,至2011年1月. 請問: 1. 公司如果在2011年合同到期後,公司可以不跟我續簽合同嗎?不續簽的話,  應怎樣給我賠償?是按11年的還是按3年的? 2. 我可以在2010年滿10年時,提出簽無固定合同嗎?公司必須同意嗎?

其他 2009-11-17 16: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