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为私人企业,员工未签订合同,属于朋友帮忙才来工作的,该员工经常喝酒,嗜酒如命,公司再三强调工作期间禁止喝酒,员工不听劝,在公司上班八年左右,因中午和同事吃饭,自己喝酒,下午上班期间导致心脏病发作,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是否构成工伤吗??2.如何赔付?

其他 2013-06-29 17: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不存在赔付理由,人道主义吧。
  • 首先要对其死因进行法医学鉴定,只有死因清楚之后才能按照工伤的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就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如果认定为非工伤,就无法以工伤赔付。
  • 你好:可以按工伤解决
  • 只要是突发疾病在24小时死亡的,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所以,该职工因为醉酒死亡,无法认定工伤。
  • 你好,不属于工伤,可以人道主义支付
  •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不存在赔付理由,人道主义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顶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