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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6年我借给朋友几万块钱,他说几个月都还,当时还写了一张借条给我,问他要身份证他说正在补还没有办好,一直到现在借条也过期了,钱也没还,我一打电话不是挂断就是关机,很明显他就是不想还,现在我一直在外省上班,他说等我回家给我补借条,我想问问律师如果他不给我身份证复印件,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起诉他?请大家帮帮我。

其他 2009-11-18 14: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或者你在期限内向对方主张过还款,你现在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还款
  • 协商不成,额可以考虑诉讼解决,不需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诉讼时效。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只要是2008年时向他要过就是没有过期,当然需要证据证实!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你只要知道他的家庭住址或联系方式就可以起诉,也就是说,你起诉后法院能传到他就行,但你要有准备他可能提出超过诉讼时效,你看那借条是怎么写的,有没有期限,如果没有的话,从你第一次主张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的时效,你多次催要,那么时效发生中断,从最后一次要起重新计算两年。再有你最好能够了解他的财产状况,不然判了法院执行也是 问题,你在 外地,你不催,法院是不会积极给你执行的,如果有什么有明白的可联系我,宗金杰1393279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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