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小三,现在怀孕了,本来在一个月的时候答应离婚,现在他又不肯离婚,导致我现在两个月他不肯离。她欺骗我。我有权利向他要求赔偿么、如果赔偿的话大概会赔偿多少钱

离婚 2018-09-08 16:4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第一,有小三,小三怀孕,不代表就构成重婚;第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1、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不能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但是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 你好,若是打掉孩子的一部分医疗、营养费用男方应支付;若把孩子生下来,男方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 没有法律依据。
  • 若是打掉孩子的一部分医疗、营养费用男方应支付;若把孩子生下来,男方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 你可以要部分医疗费、营养费,但是赔偿是很难的。
  • 男方应支付流产的部分医疗费,如果你坚持生下孩子,男方要支付抚养费。
  • 若是打掉孩子的一部分医疗、营养费用男方应支付;若把孩子生下来,男方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 你好,若是打掉孩子的一部分医疗、营养费用男方应支付;若把孩子生下来,男方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