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公司把前几个月欠我们的一些工资在这个月以前发放了,可是却连同这个月的工资一起征收了所得税,我想知道公司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这样征收合不合理?

个人税收筹划 2009-11-19 14: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应把补发的工资分别计回其所属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因为计算方法用错多计缴了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自结算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