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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去年8月去北方工地,是后勤管理人员,从上班起没有休息一天,春节也在看工地,今年5月13日在干部食堂吃好中饭后走出去晕倒,两小时后死亡,请问属工伤吗.他的工资从去年8月到现在没拿到.,因为路远怎样讨回,

诉讼 2008-06-14 09: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单位疾病死亡的视为工伤,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满意请按采纳
  • 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路途不便,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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