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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家工厂未签合同1800/月因加班费存在争议,工资条已签但存在暇疵。解雇又没解雇书我该怎么样维权?请指教!!!

争议解决 2017-12-24 07: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的过错证据,(如没有买社保,没有按时按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强迫职工劳动的,没有提供相关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的。)员工都可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支付到工作的最后1天。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根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者有希望拿到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分以下2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 您好,按劳动法规定,用工一月起就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一、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加班时间的,可追讨所有加班费,如果没有证据的,最多只能追讨近两年的加班费。 二、没签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 三、没有解雇书可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 你首先应要求单位向你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单位不开,你可向劳动局求助,要求劳动局督促单位开具。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加班时间的,可追讨所有加班费,如果没有证据的,最多只能追讨近两年的加班费。 公司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你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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