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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我是4月20号进入一家箱包厂,是厂里的厂长电话联系我去的,刚开始约定工资是保底4000元,我工作到5月31号发放4月份工资,是10天的工作时间,我的计件工资就有1510元,实发也是1510,是超出了保底工资。老板就与我签了任职到春节放假的劳动合同协议,合同上写着是保底4000元 但是我5月份计件工资只有2600,因为经常有事请假了,六月份计件工资只有1500,因为我所担任的职务没有充足的事情做,所以安排其他我不擅长的事情让我做,现在厂里以做不出产量为理由辞退我 而且5 6月份工资全部按计件工资发放,还扣除生活费 水电费 ,另外还扣押250元不良品翻工费,最后两个月的工资只有3700元,找老板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像我这样的情况两个月给3700元合理吗?我又应该拿到多少钱?

其他 2013-07-11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可以仲裁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可以仲裁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可以仲裁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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