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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银行工作,结婚已有10年,孩子两岁多;最近,弟弟突然得病脑溢血,住院开颅手术,有病瘫的可能,在此期间我们才得知弟弟已经和弟媳离婚近1年多,当时是弟媳把弟弟送进医院并以夫妻名义签字做的手术,并告知我们这些事的,现在弟媳以和弟弟已经离婚为由,推脱不管。请问:1、我的弟弟该如何办?单位有何义务?2、我们俩个做姐姐的是否有抚养弟弟的义务?(我的父母已经去世)

离婚 2017-06-02 23:2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单位给你弟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他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范围内的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单位应该按照医保的相关规定为其报销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劳动者还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适当延长医疗期。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法律并未规定兄姐对成年的患病弟妹有法定抚养义务,但从情理以及现实角度,你弟弟如果再无其他近亲属,则你们两个姐姐就应当承担起照顾你弟弟的义务。
  • 1、由于他们是在你弟弟突然得病脑溢血之前离婚的所以女方不再付抚养义务;单位协助办理医保等事项2、在没有其他抚养义务人的情况下,姐姐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 1、由于他们是在你弟弟突然得病脑溢血之前离婚的所以女方不再付抚养义务;单位协助办理医保等事项2、在没有其他抚养义务人的情况下,姐姐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对收养的子女仍有抚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和亲生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的,所以,即使养父母离婚,仍然对养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二款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姐姐有义务。。
  • 你好!如果单位给你弟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他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范围内的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单位应该按照医保的相关规定为其报销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劳动者还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适当延长医疗期。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法律并未规定兄姐对成年的患病弟妹有法定抚养义务,但从情理以及现实角度,你弟弟如果再无其他近亲属,则你们两个姐姐就应当承担起照顾你弟弟的义务。
  • 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你好!如果单位给你弟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他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范围内的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单位应该按照医保的相关规定为其报销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劳动者还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适当延长医疗期。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法律并未规定兄姐对成年的患病弟妹有法定抚养义务,但从情理以及现实角度,你弟弟如果再无其他近亲属,则你们两个姐姐就应当承担起照顾你弟弟的义务
  • 姐姐有义务。。
  • 你好!如果单位给你弟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他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范围内的报销;如果单位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单位应该按照医保的相关规定为其报销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劳动者还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适当延长医疗期。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法律并未规定兄姐对成年的患病弟妹有法定抚养义务,但从情理以及现实角度,你弟弟如果再无其他近亲属,则你们两个姐姐就应当承担起照顾你弟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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