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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属于国有控股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账面资金充足,部分资金闲置。为了盘活资金,创收创利,想将部分闲置资金借于本地一家私营企业,想请教一下,这样做在财务制度上或法律层面上是否可行?

破产清算 2013-07-03 10: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违法、,。,。、
  • 涉嫌违规的,
  • 你好!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因此,原则上来说,不允许企业之间的借贷,但在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存在,如果一定要尝试,则建议一定要做好风险防范,让借款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证将来有偿付能力。
  • 你好!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因此,原则上来说,不允许企业之间的借贷,但在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存在,如果一定要尝试,则建议一定要做好风险防范,让借款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证将来有偿付能力。
  • 涉嫌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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