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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浙江某企业任职快10个月了,上个月月底才签劳动合同,11月17好上晚班,因为不知道在任部门放假,所以去了公司上班,当得知后准备下班时公司领导看到我叫我去别的部门上班,我问他是不是算加班,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上班累心里有点不高兴,加上哪天变冷,没大招呼就回宿舍拿衣服了,等我在到车间时,领导叫人叫我过去,很不高兴问我在干嘛,我回答说上班,他说他叫人找我没找到,之后就叫我直接下班,第二天在人部门领导告诉我公司以我不听安排为由把我开除了,不用在去上班了,在我结算工资时我询问过公司各级领导有关赔偿的事,都是以我不服从安排已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拒绝赔偿,可事实比不是他们说的那样,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得到赔偿吗,公司那种态度我又该怎么样才能得到赔偿

其他 2009-11-22 18: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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