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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父于六月十三号,下午去厂里上班的时候,从厂门口过看到一位他们的邻居,在厂门口撒尿.于是就上前说你看这大白的在门口多不文明呀...没料到那人好像是好多了酒,就拿起砖头往我姑父身砸过来,于是就又打了起来的.后来我表弟和他的老乡正好也在厂里上班看了,就把那人用砖头打到那人头上了.就感觉他没事的,他们几个当时还在厂子里上班的,就没去理会那个人的.没想到那人死了...据厂里的人说那人今天喝了两场酒的.我想能不能给他们家里赔偿..这样会不会判刑会轻点呢???还有现在公安厅的定性是过失至人死亡的.像这种情会怎么判呢?据今天下午又听他们老乡说是死者明天就要火化了,我们这都不知道的,医院的鉴定我们还没看到呢.在这种情况他们有没有权利不让我们家里知道就火化的呢?家里都在着急之中我想请问一下有那位....给分析一下好吗?....谢谢..谢谢.期待你们的回信/

刑事辩护 2008-06-16 13: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表弟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介入。
  • 是否火化是死者家属的权利,不必征的你们的同意;公安会对死者的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才能知道你表弟是否应当付责任以及付怎样的责任!如果死亡是因为你表弟的打击行为所致,问题就比较严重,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现在你表弟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把问题说清楚,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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