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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后买了一套老公单位的集资房,但房款全是我父母出的,而且我们也自行签订了房产由我付款的一份证明。请问,如果离婚这房产应该怎样处置。

离婚 2009-11-26 14: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 您好,您父母的出资属于一种赠与,如果您父母在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单独赠与您自己,那就应认定为赠与夫妻双方,故该集资房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 属于夫妻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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