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摩托车过户声明 声明人:XXX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512501XXXXXXXXXXXX,本人名下有车牌号;川QCxx,车牌号;川Q6xx,车牌号;川QHxx,共三台,因售出时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又无法电话联系到该三位车主,特登报申请三位车主主动尽快联系我,来办理过户手续,若现在拥有车牌号分别是川QCxx,车牌号、川Q6xx,车牌号、川QHxx的未过户车主,在登报之日起一个月;即2013-7-4至2013-8-3止,未主动与我联系办理过户手续,视为故意想逃脱责任.特登报申明:车牌号川QCxx,车牌号、川Q6xx,车牌号、川QHxx;即2013-8-4起以后所有发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都与XXX本人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2013-7-4 这样登报有法律效力吗?万一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责任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其他 2013-07-04 19: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