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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个亲戚,是团场职工,由于单位效益不好就去打工,经人介绍帮惠利公司在我团维修加压滴灌管道,刚开始几天都是公司的车接送,4月14号那天由于车有事,公司负责人就让骑车去工地,结果上班途中不幸发生车祸死亡,对方也死亡,而且家境贫困,请问,公司现在应该承担主要赔偿吗?

其他 2013-07-05 23: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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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首先需要交警勘察现场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方已经死亡,没有其他赔偿能力,并可以确认是上下班的毕竟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你在这次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可以按照工亡处理,有你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亡对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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