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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司于2009年9月4日在天津装船400吨钢管,船预计25天到沙特达曼。 后来9月24日我司确认船期是否到港,结果得到回复,船在青岛修船,近期将由青岛开出,后来又说船员发烧,在泉州停泊,以后又避风,接着又加油加不上,而后又解释船员与船东矛盾,今天11月25了,船东回复船预计12月15日到达达曼,航期三个多月到达曼,还是预计。收货人不要货了,工厂已经降价10%,损失四万多美金。请问此情况,船东是否构成延期交货,是否应该赔偿损失

海事海商 2009-11-26 1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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