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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兄弟姐妹六人,老六一家和父母同住,房子里还有老五儿子的户口,现在父母的房子(户主是母亲)动迁,动迁过程中二老相继去世,请问遗产应该如何分配(没有遗嘱)? 动迁组将去世老人的份额和老五儿子分在一起,作为遗产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处理? 还听说动迁房5年内不得出售?是否需要做遗产公证? 房子下来了,可是老五没有任何要求遗产公证继承的意思,不知可否提起诉讼? 谢谢!

诉讼 2009-11-28 21: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法定继承,遗产由所有子女均等继承.可以根据动迁协议将遗产份额计算清楚.做遗产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并且共同办理.有任何一方不配合的,只能提起继承诉讼.
  • 可以做遗产公证,其实最好的是继承析产。
  • 动迁后,只有一套住房吗?一般情况下,只有安置房办理了产证后才可以分割。既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你们兄弟姐妹六个人都可以继承,按份继承。
  • 按相应的拆迁政策,老五的儿子仅是在父母所置换的房屋里享有一定的权益,是可以计算的。其余部份作为遗产,由所有享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共有,你们可以在房产符合要求时通过出售分取现金价值,也可以按份共有或者评估后由其中一人所有给予他人补偿。可以遗产继承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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