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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的老家原在农村,父母是在07年年末搬到大连的,在搬走前,一位相亲和我父亲借了2万元,并以每月2分钱的利息计算,借款期限为一年,有本人写的借据。但从去年我父亲开始要债开始,未果。该人总是以各种理由为其推脱,不予偿还,并于09年1月又重新写了一份借据,上面标注在一定期限内(有具体时间约定)先偿还1万元,但直至现在,仍未偿还一分钱。现在,我和母亲二人又来讨债,该人依然不予偿还,他有些粮食(如玉米,大豆)在其父母家放着,我想让他拿这些实物进行抵账,我该怎么办?或者,如果实行诉讼的话,我该怎么做?我是利用短暂的假期回老家的,父亲现在已经被气病了,很是着急。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给我建议,谢谢!静待恳请您的帮助!

诉讼 2009-11-29 11: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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