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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时,是否剔除暂列金部分,请问暂列金在发重标书时是否要分开说明,如果发重标书时与工程做造价一并发的,请问这“暂列金”如何使用,现本工程已公开招标,请问这暂列金是否还要公开招标

其他 2011-03-03 1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暂列金?
  • 我是做造价的,不是做律师的。仅供参考 暂列金:是指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的设计需要根据工程进展不断地进行优化和调整,业主需求可能会随工程建设进展出现变化,工程建设过程还会出现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消化这些因素必然会影响合同价格的调整,暂列金就是因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的,以便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这是08清单的一个概念,是直接计入合同价中,但不完全属于承包人的一笔款项,是在竣工结算时按实发生,按实扣除的,既然是一个项目内的由业主掌握的,不应单独招标,如: 招标人暂列金100万,合同计入1100万,后结算发现,在招标时没有预见的部分即应进入暂列金的部分发生80万,则结算时应为1100+(80-100)=1020万。 不知这样解释,是否明白了
  • 为稳妥起见,建议当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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