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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为了在福建市场代理销售外省一厂家的新产品 ,我们5人成立了一个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我父子两占45%股份,其他三人,占55%股份,法人现在是他们,经营到现在已两年,刚有盈利;他们其中的两人在北京也是该厂家的代理商,由于他们北京的公司和厂家合作的不愉快,代理权近期被取消,同时我司的代理权也被终止;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提出要代理别家小作坊的同类产品;并未经过我们的同意以公司的名义,与这家小作坊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由于我们之间已经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已不可能再合作下去,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大家好聚好散我提出了几点建议:1、他的股权转让给我;2、我的股权转让给他;3、进行内部清算,债权债务按股权分摊;4、进行破产清算;可是他们占着股东多(三个),股权多(55%),法人是他们的优势,都不愿意接受我的提议,他们只同意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同意我转让给其它人;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股权转让给外人又没人要,请问各位律师我以什么方式解决和他们的纠纷,终止和他们的合作最为合适。谢谢!

公司清算 2008-06-19 15: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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