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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12月18日进去该单位.2009年7月28号和老板说不做了.老板叫我做多一个月我答应了他.到了8月31日.他说工资过三个月后过来收.我说什么理由.他说这些是行规.走的时候还强逼我签了份声明.说半年之内不可以做会这一行业.如果做了一分钱都没.不签不发工资给我.到最后我也签了.但三个月过后我打电话他.他说我又做回这行工资没了.卖房和租房的提成都没.我很生气.在他那里做了8个多月.还是试用期.劳动合同又没签.我现在都不知怎么办.请各位帮忙吓..急急??/

仲裁 2009-11-30 2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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