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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亲戚,因为围墙崩塌了意外压死了一个人。但他们之间是不存在劳务关系的情况,死者生前也没有说要工资。经协调达成协议,但协议书就这样:“甲方请乙方去修围墙,因围墙崩塌,造成乙方死亡。”这样写合理吗?请是否就存在雇佣的关系在里面,那应该怎样才是合理的,因为情况紧急,希望能尽快得到各位律师的回复,在下万分感谢。

其他 2009-11-30 20: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规定:“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可见,二者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完全不同。认定属雇佣关系还是帮工关系,关键要看雇员是否在雇主的指示、支配下去工作,雇员的报酬是否体现相当于提供劳务的当时当地劳动力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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