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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一个月前6月16日,在工作时因发现产品问题要求操作工改善,多次告知并无改善(本人职务为质量检验员),在中并没有手脚冲突或口角之争,但操作工说了一句“不想看到你”,当时并不在意。通知该负责人来后反馈质量问题时,给负责人提了一下刚才的话(开玩笑),这时操作工(该人员属于学校劳务派遣并在实习期)突然大大出手伤人(多次),第一次操作工提产品和拿木条伤人后被人劝阻后,又提木棍打在当时正在看产品的我和另外两位同事头部和脸部,当时木棍被打断,被打时我有还手,操作工又被人劝阻后走掉后,该操作工又提钢制管材追来这次伤人未果,出言威胁人生安全。当时公司出面解决说服我不报警,并承诺解决,我和同事受伤人员自行去医院看病,第二天公司所有领导解决时操作工并出言继续威胁,公司当时对他停职处理,我准备报警时公司又让我回家等消息,公司说处理并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现在我在家里待了一个月,医药费近千元,脸伤到现在还未好。 现在公司解决方案为:1、解除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2、不认工伤;3、公司不支付医药费,要求自己去找操作员员工自己解决,并相互赔偿。原因都定位于我还手属于打架。 请问公司的这种处理结果是否合理?我是否享有那些赔偿。我应该从那些途径找回我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13-07-17 16: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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