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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建房地基收费标准

行政诉讼 2016-10-19 23: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方法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 提取农村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j具体办理: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用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划拨土地;(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报市建设局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 应该开具正式发票,可向国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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