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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简 介 10岁的张学文与两伙伴相约到某机砖厂内的榕树园旁烤地瓜。12时许,张学文提议到厂内的蓄水池游泳。当张学文在池边脱衣时,被在机砖厂打工的郑秀珍看见,郑秀珍力劝其不要下水,并大喊救命,但张学文未听劝告,仍入池游泳,不幸溺水身亡。该机砖厂系林国和、林红恋夫妇开办的,位于村道西侧,林氏夫妇在临村水泥道路筑有一道篱笆围栏(事发时,篱笆围栏的门因损坏没有关闭),与其种植榕树的园圃相连接。2000年间,林氏夫妇为浇灌树苗而在园圃和机砖厂工作区内,距离村道约77米处,东伴榕树园圃、西临机砖厂房、南挨甘蔗田挖掘了一个面积约50多平方米、深3-4米的蓄水池,池北面有一通道可自由进出蓄水池。死者张学文父母张添万、梁黎华诉至法院要求林家赔偿死亡补偿金等共计59890元。

其他 2008-06-19 13: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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