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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在2007年发生了一起半夜入室抢劫案,当时歹徒持刀行凶,将我母亲腿砍伤,致使我母亲腿部现在留下严重后遗症,当时抢走现金财物一万多,今年现在案子破了,据说歹徒共抢劫6起案子,除我家外其他的家都死人了,现在已移交检察院,我们想提起民事赔偿,就赔偿问题不知有没有必要要求赔偿?判刑重的话,被告家是肯定不会赔的,担心我家不仅得不到赔偿反而会花不少?所以请教一下有必要提出赔偿不?谢谢

其他 2009-12-07 15: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无论被告人是否会给与赔偿,这都是以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为前提的。如果受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则无论被告人是否有赔偿能力。均不会对受害人作出赔偿。所以,律师建议你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况且附带民事诉讼是不收诉讼费的。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构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没有诉讼费,提起附带民事是你们的权利,承担民事赔偿是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承担的义务。你们应该提起附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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