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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企业效益一直很好,于2008年企业改制时全员解除劳动合同,按40、50为界限分别进行经济补偿,但因该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未补偿住房公积金,该企业拆分后划归中央企业,请问,40、50人员能否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其他 2009-12-07 11: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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