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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都是离异过的,之前都有一个小孩,离婚时都归对方抚养了。我们同居一年后于二0一二年6月生育一子,期间双方矛盾越闹越大,至今未登记结婚,男方认为我为了他的财产才跟他,现在闹成这样,怕跟我结婚后再离婚我分割他的财产,所以一直找借口推脱,现在女方想起诉以解除同居关系,请问女方怎样才能争得孩子抚养权?(男方有份高收入的工作,女方带孩子没有工作,男方四十二岁,女方三十二岁,男方抽烟酗酒好赌,女方无不良嗜好,男方与前妻离婚时将房产和其他财产全部让给女方,还给她还房贷,并负责那个孩子其他教育、医疗等费用。女方离异后未负责先前孩子所有,并与其失去联系,男方装修房子女方出钱购买家俱家电,但房产证上无女方姓名)

离婚 2013-07-24 1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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