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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在村里干建筑,建筑队无资制,队长只抽取架板费.近期一天中午给村里一家打房顶.下午给第二家打20平方米左右的平房顶,下午7:00多,在平房顶接吊车的料斗时,吊车的料斗带电,当场被电击死亡.电是由第二家建房户直接从第一家拉来用的.我们去找镇供电站,理由是长时间电击人,电路就是不跳闸,而且村里的漏电保护是用导线跨接的,但供电站以建房户私拉电线为由(第一家是电工接的,第二家再用时未经过电工)不愿意承担责任.吊车是第二家建房户租的,他们也不承认自己的吊车漏电.建筑队长因工钱平分,队内无赢利,不愿承担责任,第二家建房户说,即使是偷电他愿承担偷电的责任,现在是触电不跳闸,他也不愿意承担责任.于是供电站、吊车户、建房户、建筑队四家都不愿意承担责任。经过派出所调解,他们四家一共自愿赔偿一万元左右,要知道,我们家住农村,无处说理,我们明明一个人正常工作(用手拉料斗是常规操作中必须做的),说没就没了,我们该怎么办?他们分别该承担什么责任?我们能得到什么赔偿?现急切求助!急!急!急!

其他 2008-06-21 0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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