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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7月份到的公司,公司规定是工作满一年给上保险,可老板说可以提前一年给我们上保险,所以就在2006年10月份,给我交了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可是前提是必须从每个月的工资里扣出176.3的保险钱(个人部分+公司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工作没满一年公司就给交保险了,所以才要我们自己拿这份钱,可另外还扣着正常的保险费用70多块钱,相当于我工作的第一年,每个月从工资里扣出了两份保险,当时也不懂这些,现在想想,好像有点不合理,另外,因为这一年是公司提前给上的保险,所以公司没跟我签合同,而是到了2007年的10月份才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离开公司了,需要领取失业金,正常我缴了3年的保险,可第一年没有合同,相当于我只能按缴费2年领取失业金,我不甘心,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了!

其他 2011-11-09 16: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员工只承担保险中的个人部分,公司不能让员工承担应由公司承担的保险部分。 未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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