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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81年土地承包时分得十几亩田地和几分荒山地,89年我父亲死后,我母亲种了几年,由于我母亲身体不好,93年我把这十几亩熟地(计划内面积)交给村组(注:当时未办任何手续),村组就将其转给别人承包,自己只留下几分荒山地(我母亲是家业户口)。98年颁发土地证,村组也不通知我,就把我父母的十几亩田地划给了别人并上给别人的土地证上。我的几分荒地(村民都没有土地证)当时也拿给别人种了几年,现在国家修路征收我几分荒山地,别人竞要得征收费,请问,根据土地法,我还能要回我的全部土地?土地征收费是否还归我?

征地补偿 2009-12-08 14: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29条,你家的实际亩熟地不能再向村委会要回。几分荒地可以要回,也可以得到土地征收费。或者征收费归村里,但村里要给你重新分配荒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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