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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班车下班时发生交通事故,过路口时被侧面闯红灯来的车撞翻,导致员工工伤,因事故路口无监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各50%的责任。但公司觉得认定结果不合理,以员工名义将肇事方和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重新认定责任。 现在问题是,工伤员工住院住了好几个月,打官司需要用到司法鉴定书,为了等资料一直没有申请开庭。申请工伤赔付那边呢,因属于交通事故的,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但官司没打完,新的认定责任书也没有出来,就还没法走工伤。 像这样情况,是一定要等到官司打完,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出来之后才能申报工伤处理?还是如何?工伤申请不是有期限的,单位申报的话是一个月之内,现在早已经过了期限了,让员工自己去申报和单位申报是否有什么不同?

其他 2013-08-03 07: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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