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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很多同学为某大学做暑期找生工作,说好1800底薪加提成,从7月15开始做,做45天,但是期间他们因为没有安排好住宿,让我们从23才上班,后来又因为没有考生名单而放我们五天假,工资就按40元一天,没得上班的天数就不算工资,请问这违法吗?我们可以追回无故放假的工资吗?

其他 2013-08-05 08: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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