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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班时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现在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请问工伤伤残补助金有多少?

其他 2017-07-08 17: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你可以看看下面的十级伤残待遇的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资每月不一样,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单位对工伤认定书没提出异议,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具体要提供的材料有认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住院病历,照片,也可以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咨询,很简单。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单位没提异议,就可以自己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是免费的,具体给你多少钱,仲裁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来定,都有明确规定,就是时间拖得很长,自己去办就行了,不要再找人代理多花钱了。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通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因工伤住院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费用补助,具体包括如下费用: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上述费用劳动者均可依法通过相关部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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