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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人名义在银行贷款买了房子,但房子首付是男朋友付的,以及交房时所出的一切费用都是男朋友付的,本人未出过任何费用,本人因有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已拿到,要陪原告钱,在原告提起财产保全之前就已作了婚前财产公证,请问法院能执行这套房子吗?是不是领了结婚证,婚前财产公证才能生效?

其他 2013-08-09 07:3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执行,因为房屋产权是你一个人的,而且婚前财产公证过。领不领结婚证,公证都生效。买房子的钱,在法律上算你对你男朋友的个人债务,如果这个债务能确定的话,你男朋友可以起诉你,要求还钱。你可以向法院说明这个债务,让法院在原告和你男朋友之间按比例分割房屋价值,这个结果的前提是必须有你男朋友借钱给你的证据,比如银行转帐凭证,取款凭证,借条等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 可以执行这套房子的,这房子产权属于你。 你男友的出资最多是你的债务。
  • 可以执行,因为房屋产权是你一个人的,而且婚前财产公证过。领不领结婚证,公证都生效。买房子的钱,在法律上算你对你男朋友的个人债务,如果这个债务能确定的话,你男朋友可以起诉你,要求还钱。你可以向法院说明这个债务,让法院在原告和你男朋友之间按比例分割房屋价值,这个结果的前提是必须有你男朋友借钱给你的证据,比如银行转帐凭证,取款凭证,借条等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 你好,不会的
  • 不可以执行该房子。
  • 公证自作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 可以执行这套房子的,这房子产权属于你。 你男友的出资最多是你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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