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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个月买了一个二手房,5.23号交完最后尾款,因为有租客在,当时双方没有办理交接。7.23号现在房客突然提前走人,撤租。(之前租房合同是到2014.1.31的,是与原房主签的),原房主扣下了违约金不给我们。请问,在租赁期间,房屋买卖的情况下,如果租客提前撤租,违约了,这个违约金是由原房主得,还是新房主得?

其他 2013-08-12 07: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 没有的,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来确定。
  •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来确定。
  • 买卖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 没有的,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 您好 建议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归房屋所有人
    【追问】买卖房屋时并未提及若房客提前撤租,违约金的归属问题。半个月前,原房主曾通知我们房客有解租意向,具体并未说明房客哪天离开,前几日,原房主与房客自行交接,也未通知我们参考交接。现在房客已离开了。原房主以半个月已通知我们房主不租了为由,不算违约。自己留了违约金。
  •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来确定。
    【追问】买卖房屋时,并未提及到这个房客若提前解约,这个违约金的所属问题。原房主于半月前曾通知我们租客有退租想法,但并未明说具体哪天走?原房主自行与租客办了交接也没通知我们参与交接。现在人已经走了。原房主得了违约金。以提前通知过我们为由,自留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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