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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朋友在2007年7月贷款买了一处房子(目前我们共同还贷款)我们决定在2008年9月登记结婚。现在,我的男朋友决定把房子赠送给我(因为他名下有两套房子),做为我的婚前房产。问题:1、如果登记结婚后,这处房子就是我个人的,与他无关吗? 2、房证婚后十年才能下来,到那时如果离婚,这处房子是否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以上问题希望尽快回答。非常感谢!!!!!

离婚 2008-06-22 0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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